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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洗錢防制法|獲不起訴處分

  • 刑事|洗錢防制法|獲不起訴處分


「新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12577號」
當事人因交付金融機構帳戶及密碼遭控幫助詐欺取財,求助於律群國際法律事務所。
本所律師主張被告係因辦理貸款才將金融機構帳戶及密碼交付予LINE暱稱張經理之人辦理貸款,其交付帳戶時並不知情對方為詐團。其主觀上並無幫助詐欺取財之犯意,且查無積極證明被告有幫助詐欺之犯行,難以告訴人單一指訴即以上開罪相繩。
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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