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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洗錢防制法|勝訴

  • 刑事|洗錢防制法|勝訴


【當事人遭訴幫助一般洗錢-二審答辯勝訴改判】
「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上訴字第4562號」當事人因交付金融帳戶予詐騙集團使用,遭訴幫助洗錢不服台北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委任律群上訴二審。律師主張被告於審理期間坦承犯罪,且已與部分被害人達成調解賠償。二審法院撤銷原判決並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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