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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詐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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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委任律群團隊為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告訴代理人-成功起訴】
「新北地方檢察署115年度偵字第14862號」告訴人因被告於113年間加入詐騙集團擔任面交車手,假冒「華展投資」員工「張承昊」,持偽造之工作證及收據致使告訴人陷於錯誤,當面交付27萬元,委任律群團隊為告訴代理人。律師主張被告坦承犯行,且扣案之偽造證件、LINE對話紀錄與告訴人指證均互為補強證據,足證被告涉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洗錢及行使偽造私文書等重罪。鑒於被告與集團成員具犯意聯絡且造成告訴人重大財產損失,檢方依刑事訴訟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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