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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公然侮辱|不起訴處分

  • 刑事|公然侮辱|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遭控公然侮辱-獲不起訴處分】
「新竹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960號」被告在臉書上發表針對告訴人及其配偶「娶到矮胖女人很沾沾自喜嗎?」等負面評論,並在多個社群團體分享相關內容,遭控公然侮辱委任律群律師團隊辯護。律師主張被告的言論主觀上是為了抒發與另一人之間的感情糾紛,並非蓄意攻擊或貶損告訴人之人格。雖然部分詞彙較為不雅且造成告訴人心理不適,但客觀上不足以構成法律上的名譽減損。由於缺乏足夠的積極證據顯示被告具備公然侮辱之犯罪主觀意圖,最終不予起訴。

-刑事 妨害名譽(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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