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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竊盜|不起訴處分

  • 刑事|竊盜|不起訴處分


【遭控闖入住家偷走7700元?律師成功爭取不起訴!】案件經過:當事人遭指控進入住處竊取現金。解決過程:律師檢視監視器、現場照片及相關證詞,主張僅能證明曾到場,無法證明實際竊取財物。官司結果:檢察官認積極證據不足,作成不起訴處分。律師觀點:竊盜罪不能僅憑單方指述或出入現場即推定成立,仍須有充分證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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