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案例見證 > 刑事案件 > 刑事|妨害性自主|起訴處分

刑事|妨害性自主|起訴處分

  • 刑事|妨害性自主|起訴處分


【當事人委任律群為妨害性自主告訴代理人-偵查起訴】
「花蓮地方檢察署114年度軍偵字第116號」當事人遭被告趁其熟睡時與其發生性行為,委任律群國際法律事務所為告訴代理人。律師主張被告於民國104年間,利用被害人熟睡之際進行性侵害行為,致告訴人身心受創並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檢察官認儘管被告辯稱當時僅是配合家長要求而撰寫悔過書並非認罪,但綜合被害人指訴、相關證人證詞及醫療診斷證明,認為其辯詞不足採信。終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刑事律師妨害性自主勝訴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