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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偽造文書|不起訴處分

  • 刑事|偽造文書|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遭控偽造文書-獲不起訴處分】
「基隆地方檢察署114年度偵字第6509號」當事人因在進行射箭練習時,意外導致友人受傷,隨後與另位被告疑似向警方提供虛假陳述以掩飾真相,遭控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求助律群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主張警察對於筆錄內容本應負有實質審查之責,並非陳述即登載,因此兩人的行為與法定的犯罪構成要件不符。此外,由於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以證明被告有故意犯罪之嫌,檢方最終決定不予起訴。

-刑事律師偽造文書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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