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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詐欺|不起訴處分

  • 刑事|詐欺|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遭控詐欺取財-獲不起訴處分】 
「桃園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38722號」當事人誘騙告訴人投資林滙公司,稱投資30萬每月會有利息3000元,遭控詐欺取財求助於律群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主張被告本身亦有投入大筆資金參與投資,且曾按時支付利息給告訴人,顯見其主觀上並無詐欺取財之犯意。且查無積極證據證明被告有何詐欺取財之犯行,難以告訴人單一指訴即以上開罪相繩。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刑事律師詐欺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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