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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洗錢防制法|不起訴處分

  • 刑事|洗錢防制法|不起訴處分


【當事人遭控幫助詐欺-獲不起訴處分】
「高雄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偵字第29459號」案件起因於被告將個人銀行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成員,遭控幫助詐欺求助律群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主張被告是因誤信暱稱V.CHEN之人提供的兼職工作資訊,在缺乏主觀犯意的情況下被利用。檢察官認被告雖在判斷上有所疏忽,但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其有幫助詐騙或洗錢之故意。檢察機關最終因犯罪嫌疑不足,依法決定不予起訴。

-刑事洗錢防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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