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群國際法律事務所-法律事務所,高雄法律事務所,左營區法律事務所
關於律群
團隊陣容
服務領域
案例見證
刑事案件
民事案件
家事案件
行政案件
諮詢流程
最新動態
律群小學堂
律群新訊
法律QA
毒品案件
詐欺案件
刑事案件
家事案件
民事案件
工程案件
侵害配偶權案件
預約諮詢
案例見證
首頁
>
案例見證
>
刑事案件
> 刑事|妨害名譽|不起訴處分
產品分類
刑事案件
民事案件
家事案件
行政案件
刑事|妨害名譽|不起訴處分
商品資訊
【當事人遭控妨害名譽-獲不起訴處分】
「臺北地方檢察署114年度調院偵字第6660號」被告因於社群媒體 Instagram 上傳一段影片,內容涉及其與告訴人及告訴人配偶之衝突,並附上批判性文字,遭控妨害名譽委任律群律師團隊辯護。律師主張被告所發布的影像源自真實發生的爭執事件,且其加註之言論屬於對公共利益事項的個人主觀評論。由於法律保障言論自由中的合理評論原則,加上並無足夠證據證明被告有誹謗惡意,檢察官最終為不起訴處分。
-刑事 妨害名譽
刑事|竊盜、侵佔|不起訴處分
刑事|詐欺|勝訴
刑事|詐欺|不起訴處分
刑事|詐欺|不起訴處分
上一頁
TOP
回首頁
電話
手機
LINE
FB